唐代前期的府兵和兵募
2019-02-02 16: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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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前期的府兵和兵募

                                 张念瑜

【提要】唐代前期与中后期的军事体制变化巨大。前期,唐朝军队包括中央军、地方军(团结军)和皇室羽林军,中央军有府兵、兵募;中期,府兵制衰落,出现了彍骑部队,并且,兵募过渡到募兵制,即由长征健儿所取代。晚期,藩镇兵普遍实行募兵制。而皇室的羽林军为神策军,由宦官掌控。

唐代的府兵制是兵农合一体制,其特点是: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自备军需,统一管理;兵募是唐代前期战争的主力部队。

唐代军事决策机构是中书门下,最高决策人是皇帝。唐朝在全国设立区域性军事管理机构,即都督府。由于军事形势和社会经济的变化,各道节度的兵力部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战略防御体系。但在安史之乱的冲击下,唐朝疆域缩小,由中央军主导的全国防御体系基本瓦解,晚唐进入了藩镇割据的时代。

 

 

 

 一、引言


1970年代,我还在江西农村家乡上中学时,与一帮喜欢读小说的小哥们私下里互相借读。我们当时还是喜欢读古典小说,其中反映隋唐时期历史故事的小说有《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薛钢反唐》《罗通扫北》《隋唐演义》《粉妆楼》等。这些小说都涉及到行军打仗和唐朝开国功勋后代。但小说与历史还是有差别的。

唐代的军事组织体制,前期与后期有很大差别。《新唐书》说:“盖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强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其后天子弱,方镇强,而唐遂以亡灭者,措置之势使然也。”[1]囿于这个论述差一点把我引入歧途。其中讲到“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钱穆先生在介绍唐代兵制时也只讲府兵。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新唐书》记载,唐高祖李渊在太原起兵时设大将军府,以李建成为左领大都督,统领左三军,敦煌公李茂为右领大都督,统领右三军,李元吉统中军,有兵三万人。及诸起义以相属与降群盗,得兵20万。最少有17万军队不是府兵。

实际上,唐代前期的用于边防的主要战斗部队是兵募。1932年,日本著名学者滨口重国在其文《从府兵制到新兵制》中提到了兵募为一种新兵种,还没把兵募当做一种制度来研究(唐耕耦,1987),但引发史学家对兵募的关注和思考。1940年代,日本学者玉井是博在其文《唐代防丁考》中第一次确认兵募是军镇中非常备兵员,在必须增加兵力时,方从诸州富户中募取,并按一定年限交替,使得兵募的研究有了一定进展(张国刚,1988)。我国学者对唐代兵募的研究起始于1980年代,并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将在本文介绍这些研究成果。

 

二、唐代军队组织体制的演变


唐代前期的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和租调庸制基础之上的。唐太宗在位时期是府兵制的极盛时期。随着人口的增长,均田制和租调庸制实行不下去了,府兵制度也随之走向瓦解。实际上,高宗、武后在位时,便开始出现盛极而衰的征兆[2]。经过中宗、睿宗时期的腐朽统治,府兵制濒于瓦解。

玄宗时因宿卫京师的府兵大量逃亡,开元十一年(723年)用宰相张说的建议,以招募方式选京兆、蒲、同、岐、华等州府兵和白丁,每年宿卫两个月,免除出征、镇守负担,称长从宿卫。开元十三年改称彍骑。天宝后,仅存虚名[3]。

唐政府在实行府兵制度时,也实行兵募制。兵募制既区别于府兵制,也区别于募兵制。随着府兵的废坏和新的军事形势发展的需要,军镇、守捉(主要分布在陇右道与西域等边地的驻军机构)设置日益增多,由府兵充当边防的制度已不能适应当时的镇防需要。因而,从高宗显庆时起,也征发兵募充当镇兵。以后镇防兵募逐渐由不定期变成定期,由临时性变成定制。在玄宗开元二年 (714年),镇防兵募已有“健儿”的称号,而早期的健儿与兵募相比,突出其“灼然骁勇”(张国刚,1990)。那时“番期”已延长为四年、六年,原来定期差遣兵募轮番为镇兵的制度,开元初已难以继续下去。唐朝便经常在即将复员的征行人中召募自愿留镇者,给以赏赐。开元二十五年(737年),下诏令天下诸军镇所需兵额一律于各种征行人及客户中召募丁壮为长征健儿,允许携带家口。到军后,给以田地房屋,以便久住。次年又下令遣返原有镇兵,停止各州差遣兵募出戍(见图1-1)。实际上,在安史之乱前,长征健儿是分番服役;安史之乱后,健儿终生在军队服役,但到边远地防秋、防冬者,则有一定的番代年限(如三年)(张国刚,1990)。



安史之乱(755—763)历时八年。经过长期战乱,中原地区满目疮痍,唐朝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尤为严重的是在平叛的过程中和平叛之后,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割据势力,从而出现了长期藩镇割据的局面。藩镇割据势力的支柱是藩镇兵。

在唐代前期,宿卫京师的军队有兵部统帅的南衙府兵十六卫、皇室禁军北衙六军、东宫十率府之府兵。皇室禁军北衙六军是具有以招募制和私属化为基本特色的“雇佣军”。玄宗时代,北衙禁军向内廷迅速靠拢,在若干方面形成类似于宦官的制度,宦官和禁军的关系也日益密切。唐朝中后期,神策军成为北衙禁军的主力。从天宝十三载(754年)哥舒翰在磨环川设立开始计算,到天复三年(903年)被正式废除,历时149年。长期以来,神策军由宦官掌控,也成为宦官干政的资本。

 地方军主要是边镇的团结兵,也称团练兵、土镇、土团。始置年代不详,团练之见于唐代史册,始于唐高宗上元年间(674-675年)[4]。武则天时期开始广泛建立。武则天统治期间,北方战争频繁﹐征发府兵﹑兵募已不能满足军事需要。万岁通天元年(696)﹐令在山东(今河北地区)近边诸州建立武骑团兵以防御契丹。圣历元年(698年)又在河南﹑河北置武骑团兵﹐每150户中征兵15人﹑马一匹﹐以抵抗突厥。这是团结兵成立的起源。到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唐王朝规定河北诸州由刺史征发并统领团结兵。团结兵不登记入正规军军籍。其服役期间发给本人身粮酱菜,协助藩镇官健在境内防守﹐或配合作战。军事任务结束之后﹐随即遣返回乡。

 

三、唐代府兵制及其演变

 

(一)唐代府兵的兴衰

《新唐书》记载:“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后周,而备于隋,唐兴因之。”[5]陈寅恪认为,府兵之制, 其初起时实摹拟鲜卑部落旧制… … 为部酋分属制(陈寅恪,1946.p.131)。但唐前期的府兵制是对隋朝府兵制的继承与发展。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在沿袭隋代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基础上,下令仿照隋制设置军府,分为骠骑、车骑两将军府。析关中为12道。武德三年(620年),改道为军(见表1-1)。武德六年(623年),全国统一,废十二军,改骠骑为统军,车骑为别将。不到一年又恢复十二军区设置。并且,军置将军1人,军下设坊,置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


贞观十年(636年),太宗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副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名称为折冲府。全国设十道,置634个折冲府,都有名号,其中关内(函谷关或潼关以西王畿附近)有261个折冲府,以隶属兵部下辖的诸卫(见表1-2)。平均每折冲府按府兵1000人计算,634个折冲府总兵力为63.4万人。




府兵从军府州20-60岁的男丁中征发。根据均田制规定,授田男丁每年要服役20-22天。在实际中,往往三年拣点一次。一旦确定军名,即成为府兵,隶属于折冲府。折冲府由中央诸卫统辖。府兵每年冬季农闲参加军事训练。府兵服役要自备衣粮和有关军事装备(见表1-2),但马匹由国家提供,太仆寺统一掌管[6]。

府兵的主要任务是轮流到京师长安宿卫,其次是出征作战或戍守边防。府兵上番(轮值宿卫),按距长安远近确定番期。《新唐书》记载:“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简留直卫者,五百里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亦月上。”[7]。根据这种说法,我做了以下推算:往返路途时间加实际到宿卫地值勤的时间为120天;往返路程速度为50里/天。为此我推算出表1-3。


 

(二)唐代府兵管理体制

唐朝的府兵,中央有南衙十六卫、太子东宫的军队,地方有折冲府和藩镇。此外,亲王府设有卫兵。

中央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其中兵部是管理军事的专职行政机构。另外,相关军事工作由许多部门分担。门下省设置符宝郎,其职责包括掌管调动军队的铜鱼符、木契和旌节;卫尉寺涉及军事的职责是管理与收藏兵器;卫尉寺下设机构有武库署、武器署;太仆寺掌管国家军马的饲养、繁殖、医疗;少府监缮造甲弩;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掌管军官的铨叙。各州府、县政府也设有司兵参军(州)、司兵佐(县)。

在中央十六卫之中,左右监门卫掌诸门禁卫,左右千牛卫统率千牛备身等为皇帝侍从、仪卫。这四卫不统领“折冲府”。其他 “十二卫”遥领天下657个折冲府,分领诸军府到长安上番宿卫的府兵,居中御外,卫戍京师,是府兵和禁军的合一。由于十六卫官署在皇宫之南,所以史称“南衙府兵”;“南衙府兵”,与守卫皇宫北门的“北衙禁军”交错宿卫,相互牵制。







在中央十六卫之中,“左右卫”是“旗舰”。《新唐书》记载:“左右卫: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职。”[8]。“三卫五府”是“内府”;折冲府是“外府”。

“三卫五府”是京师地区的戍军,即亲卫(一府)、勋卫(二府)、翊卫(二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正五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总4963人。三卫五府多为大臣世官子弟出任[9]。

 

四、唐代兵募的兴衰

 

唐初,地方折冲府主要集中在关内、河东、河西三道。关内、河东、河西三道的折冲府数量占全国的比例达77.8%。其目的在于“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10](参见图1-2)。



(一)唐代兵募的起源与发展

兵募自唐朝开始。《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朕今征高丽,皆取愿行者,募十得百,募百得千,其不得从军者,皆愤叹郁邑,岂比隋之行怨民哉。”[11]。清代如莲居士著《薛仁贵征东》第21回写薛仁贵(614-683年)两次投军(如莲居士,2003.p.181)。实际上是薛仁贵响应唐太宗的号召应募投军征辽。这种“应募投军”就是“兵募”。

   所谓兵募,是指临时从民丁中征募的军队,又叫募兵、募人、征人等[12]。兵募制与府兵制以及唐中后期的募兵制有明显的差别。


第一,兵募的性质。兵募原则上是自愿投军,但唐廷把召募任务下达到各州县,有关州县必须如数如期完成。高宗显庆五年以前,自愿的成分多,强制成分少[13],其后强制成分越来越多,最后发展成为“差点勒遣”(唐耕藕.1981)。

第二,兵募的征集。唐代军队的征发、差集有着严格的规定,所有的征兵令、发兵令都由皇帝下达才能执行,《唐律疏议》记载:“差兵十人以上,并须铜鱼、敕书堪同,始合差发;若急须兵处,准程不得奏闻者,听便差发,急须言上”[14]。若擅自发兵,将会受到严厉处罚,“诸擅发兵,十人以上徒一年,百人徒一年半,百人加一等,千人绞。”;《唐六典》规定:“凡天下诸州差兵募取户殷丁多、人材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权补主帅以领之”[15]。

第三,兵募的选取原则。征集兵募与府兵的选取原则是相同的,《唐律疏议》关于拣点卫士条中记载,“疏议曰:拣点卫士,注云‘征人亦同’。征人,谓非卫士,临时募行者……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16]。《唐六典》明确规定:“凡天下诸州差兵募取户殷丁多、人材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权补主帅以领之。”从这两条材料中可以知道兵募的选取原则也是富、强、多丁优先征发,都是自愿应募。兵募的征发应遵循这一原则,否则便是违反唐律,会受到处罚。“取舍不平者,一人杖七十,三人加一等,罪止徙三年。”[17],这里的不平是指贫、弱、少丁的人家先征发,处罚还是相当严厉的。但是尽管处罚严厉,兵募的选取原则还是被破坏了。显庆五年之前,兵募还遵循着富、强、多丁优先征发的选取原则,从贞观十八年(644)东征高丽的史料中可以看出[18]。

 兵募不是服徭役,也不是义征(唐耕藕.1981)。《旧唐书·职官志三》:“其义征者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旧唐书·刘仁轨传》:“乃有不用官物,请自办衣粮,投名义征。”这间接地说明,兵募的衣粮等装备由官府供给。

第四,兵募的行赐。兵募与府兵是不同的。开元十四年(726)六月诏:“至于兵募,尤令存恤,去给行赐,还给程粮,以此优矜,不合辛苦。”(《册府元龟》卷一三五)。由此可见,兵募的行赐(兵募出发前所在州县提供的官赐)和程粮(投军路上的粮食)都是由其所在州县提供。行赐的东西往往是绢和布搭配[19],其来源是所在州的租庸调及脚价收入。在服役途中的供给由经过州县提供[20],兵募在戍镇时,由所在镇的军府提供粮食、衣装、赐物等供给。

第五,兵募的服役。国家进行兵募主要是为了出征和军镇防守,不番上宿卫。根据记载,存在直接由军镇进行兵募的情况,永隆元年(680年),“剑南募兵于茂州西南筑安戎城,以断吐蕃通蛮之路。”[21],同时,兵募服役的时间是由军队决定的。有的兵募征募时约定为一年,也有留镇二年的,甚至“瞏日士兵留镇五年”,留镇的年限更长[22]。这主要是由国家军事斗争需要来确定的。


(二)兵募是唐前期的战斗主力

唐代前期的军事战争,兵募往往是军队的主力。我们看以下几个历史记载:


第一,唐平萧铣之战。唐平萧铣之战是唐军攻灭长江中游、江南割据势力萧铣的一次统一战争。《资治通鉴》记载,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九月:“诏发巴、蜀兵,以赵郡王孝恭为荆湘道行军总管,李靖摄行军长史,统十二总管,自夔州顺流东下。”[23]。根据唐代宰相杜估撰《通典》引“大唐卫公李靖兵法”讲到:诸大将出征,授兵大约3.21万人[24],平均按照中折冲府1000人计算,相当于30个折冲府。而《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巴蜀地区即剑南、山南两道总计有13个折冲府,只相当李靖行军用兵的43%。那么,还有57%的兵力应该是由兵募来解决的。

 

第二,唐太宗征东高丽。贞观十八年(644年),太宗东征高丽,“发天下甲士,召募十万,并趋平壤,以伐高丽。”[25]。征东的军队基本上是兵募。


第三,唐灭百济和平壤之战。高宗显庆五年(660年)。(《旧唐书·刘仁轨传》述兵募云:“显庆五年, 破百济勋,及向平壤苦战助,当时军将号令,并言与高官厚赏, 百方购募,无种不道。泊到西岸,唯闻枷锁推禁,夺赐破勋。”所谓“破百济勋”,指显庆五年兵募在灭百济之战中所获勋级,“平壤苦战”,指龙朔元年(661年) 至龙朔二年二月,苏定方指挥唐军围攻平雄之故。可见, 这两次大战, 都有大量兵募参加。

第四,裁减兵募的记载开元十年(722年),宰相张说上疏道:“先是,缘边戍兵常六十余万,说以时无强寇,奏罢二十余万使还农”,这里拟遣散的20余万回家务农的兵,不是府兵,应该是兵募。因为当时“诸卫府兵,自成丁从军,六十而免,其家又不免杂谣,浸以贫弱,逃亡略尽,百姓苦之。”[26]。

 

五、唐代国家军事决策与行军

 

(一)唐中央军事决策系统

唐朝的军事包括三个系统,即:一是政府行政管理系统,如尚书兵部和州政府司兵参军、县政府司兵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二是军队,以卫统府(内府和外府),建立监军制度,约束将领的军事权力;三是国家军事决策系统。

   在君主政体时代,皇帝是军国大政的最高决策人。在唐代,代表皇帝参与决策并且执行决策的是中书门下政事堂会议。开元十一年(723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参加这个的都是宰相。会议形成了决议后,与皇帝共同签署诏令,送尚书省兵部实施。

(二)唐代行军与“道”的制度安排

我们通常讲:“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用兵”就是行军。行军具体包括军事部队基于作战、训练及行政等之要求所行的地面运动。军队行动是有组织的行动,形成了一整套行军制度。

  隋朝设立的区域性军事管理机构被称之为总管府。总管府分上、中、下三等置于诸州。其中统辖数州及至数十州的俗称大总管。唐初,在缘边及襟要地区的一些州治置总管府,领军出征者为行军总管或大总管。武德七年(624年)改称都督府,而行军总管及大总管不变。大都督常以宗王遥领而以长史代理其职。贞观元年(627年)﹐内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云二年(711年)﹐睿宗曾拟分全国(除京畿﹑都畿外)为24个都督府﹐“令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恶” [27],但并未实行。唐代都督权轻,虽加使持节之号﹐并不真正赐节。唐睿宗景云元年(公元710年),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开始。景云二年以贺廷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实授旌节[28]。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从此节度使代替都督﹐成为地方最高的军事长官。其中负责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羁縻府州达到了22个之多。在都督府内“别置经略使”,以处理该府所辖羁縻府州的民族事务。

  天宝元年(742年),“是时,天下声教所被之州三百三十一,羁縻之州八百,置十节度、经略使以备边。”[29]。分别是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陇右节度使、剑南节度使、安西节度使、朔方节度使、河东节度使、北庭节度使、平卢节度使、岭南经略使。

 

(三)唐代行军的军队编制

  唐朝用兵一般以道来统一部署。“道”的最高升官是节度使。一旦发生战事,皇帝会拜行军元帅或大将军。根据记载:“上元三年(676年)三月。相王旦除凉州道行军元帅。周王显除洮河道行军元帅。升储后。至圣历元年九月。又除河北道元帅。亦称天罚道元帅。大足元年六月。相王旦除安北道行军元帅。至长安二年九月。又除并州道行军元帅。自后亲王为衔者甚多。其元帅之号。自武德已来。唯王始拜。至天宝十五载正月。哥舒翰除诸道兵马元帅。始臣下为之。干元二年三月。郭子仪除东畿山东河南诸道节度防御兵马元帅。后上元二年七月。李光弼除河南淮南淮西山南东道荆南五节度行营元帅。此并副元帅也。”[30]

 每个道的兵力与军队编制如何。唐代宰相杜佑撰《通典》引李靖兵法,介绍了诸大将出征时授兵数量及结构(见表1-5)。


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天宝元年(742年),天下声教所被之州331个,羁縻之州800个,设置十节度、经略使以备边。各节度使所领兵力相差悬殊(表1-6)。这主要是根据当时军事斗争的具体形势



来决定的。例如,咸亨元年(670年),吐蕃入寇,唐以右威卫大将军薛仁贵为逻娑道[31]行军大总管,率将军阿史那道真、郭待封等以击之,且援吐谷浑还故地。这次战争,薛仁贵大败于大非川。薛仁贵率领兵力多少,史书并没有记载。《旧唐书》记载,薛仁贵遂率先行,在河口遇敌,击破之,斩获略尽,收其牛羊万余头,回至乌海城,以待后援。……吐蕃二十余万悉众来救,邀击,待封败走趋山,军粮及辎重并为贼所掠。仁贵遂退军屯于大非川。吐蕃又益众四十余万来拒战,官军大败[32],《新唐书》《唐会要》《资治通鉴》《册府元龟》都没有兵力数量[33](王东,2013.p.93)。

 

(四)唐代行军的后勤保障

 这个问题太大。从宏观上讲,需要建立战时国民经济动员体制。从微观上讲,涉及到衣粮、饲料、装备等物质方面的供给,也涉及到伤兵的治疗、将士死亡事务的处理,等等。

   

六、结束语及评论

 

对军事问题,我是门外汉。但关于国民经济动员方面,还是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的。而本文并没有涉及到这个命题。写作本文最大的收获是弄清了唐代前期的军队构成。

 

第一,唐代前期与中后期的军事管理体制变化巨大。

唐朝总结隋朝骤兴骤亡的经验教训,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创新与发展。但唐代人口变化大(表1-3)。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年),全国有304.1871万户,1235.1681万口人[34];天宝元年(742年),全国有834.8395万户,4531.1272万口人[35]。唐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年),全国有237.54万户,有1576万口人[36]。人口的剧烈变化影响着田制、赋税制度和兵制的变化。唐初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促进了人口快速增长。而人口的增长,却使均田制和租庸调制逐渐运行不下去。


在唐代前期,唐朝军队包括中央、皇室羽林军和地方军(团结军)。中央军队有府兵、兵募;唐中期,府兵制衰落,唐建立了彍骑军队;兵募过渡到募兵制,即由长征健儿所取代。唐晚期,藩镇林,藩镇割据势力的支柱是藩镇兵,藩镇兵普遍实行募兵制。而皇室的羽林军为神策军,由宦官掌控,也成为宦官干政的资本。

 

第二,唐代的府兵制是兵农合一体制。

府兵制起源于北魏时期的军府。唐初随着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普遍推行,府兵制在全国推行。根据624年颁布的唐制,丁男受田100唐亩,要承担相应的田租、身庸、户调等方面的赋税和徭役。20-60岁的丁男每年服役20天,若不服役,则收其庸(每日3尺麻布)。府兵三年一“拣点”,一旦被拣点有“军名”,即为终身役。拣点的原则有资财、材力、丁口三项标准,在法令上最重资财的比较和选择。内府三卫五府和太子东宫的“十率府”的卫士,都为品官子弟。

  府兵的主要任务是轮流到京师长安宿卫,其次是出征作战或戍守边防。府兵的岗位由多人轮流值勤。根据府兵家庭离长安的距离确定每个岗位的“上番”数。上番宿卫和参加战斗,衣服、粮食、军械由府兵自备,马匹由国家统一配置。府兵平时在家有练习武事的任务。因而,府兵的特点是: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不识将,将不知兵;自备军需,统一管理。所以,府兵制是兵农合一体制。

   唐朝实行以卫统府(折冲府)的管理体制。贞观十年(636年),全国有634个折冲府。折冲府的军事组织体制是:伙→队→团→折冲府→卫→尚书省兵部→皇帝。

 

 第三,兵募是唐代前期战争的主力部队。

《新唐书•兵志》没有涉及到兵募问题。《旧唐书》没有单列《兵志》,唐代宰相杜佑撰《通典》单列的《兵志》有15卷,主要讲兵法。其他诸如《资治通鉴》《唐会要》《册府元龟》等史书都没有单独讲兵募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历史书讲唐代前期的兵制就是府兵制。

1930年代,日本学者开始发现唐代的兵募问题,并不断深化研究。我国学术界只是在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才开始深入研究这个问题。

兵募制与义征、府兵制、募兵制都存在差别。兵募不需要自备粮食、衣服和军械。起初,兵募是自愿的、短期性的;后来地方政府组织兵募选取工作,兵募逐渐带有强制性,并且,服役时间也不再是短期性的,到唐中后期,兵募向募兵制或雇佣军转化。

   均田制的败坏和府兵制的瓦解,是兵募发展的重大的社会经济原因。实际上,在唐统一全国的战争过程中就已经存在兵募。太宗、高宗、武后在与唐周围的政治实体的战争过程中,兵募是战斗部队的主力。

 

第四,唐代的行军体制。

唐代军事决策机构是中书门下,最高决策人是皇帝。也就是说,对外发动战争和抵抗侵略战争,用兵都由最高决策机构和皇帝决定。

唐朝在全国设立区域性军事管理机构,即都督府。由于唐廷战争的压力来自周边的游牧部落,贞观元年(627年)设置十道;景云二年(711年),贺廷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玄宗时期各节度的兵力部署形成了完整的战略防御体系。

唐代的行军制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杜佑在其撰写的《通典》中用15卷的篇幅来谈“兵”。行军制度包括军队建制、组织管理原则,战略、策略和战术、各兵种的运用和后勤保障,等等。

 

 

注释:

[1]《新唐书》卷五十 志第四十《兵》。

[2]《新唐书•兵志》:“自高宗、武后时,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土稍稍亡匿。”

[3]《文献通考•兵三》:“高祖、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长从宿卫’,岁一番。命尚书左丞萧蒿与州吏共选之,明年更号曰‘彍骑’。”

[4]据《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七年(739)注中所说:“据旧志:上元后置团练使。余(予,注者胡三省)考唐制,凡有团结兵之处,则置团练使。此时,蜀有黎(今四川汉源一带)、雅(今四川雅安一带)、邛(今四川邛崃一带)、翼(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北)、茂(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五州镇防团结兵,放置团练副使。安史乱后,诸州皆置团练使矣。”上元年间前后,吐蕃乘唐军东征高丽、百济时机入侵剑南道西部,黎、雅等五州首当其冲,一时之间,唐军无暇西调,于是,以当地人民为主力的地方武装遂联合起来团结一起奋力自卫,故当时称为团结兵。庸政府见其可资利用,作为辅助兵力,力图加以控制,置于地方政府管辖之下。

[5]《新唐书》卷五十 志第四十《兵》。

[6]《新唐书》卷五〇《兵志》。

[7]《新唐书》卷五〇《兵志》。

[8]《新唐书》卷四十九上 志第三十九上《百官四上》。

[9]武德、贞观世重资荫,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新唐书》卷四十九上志第三十九上《百官四上》)。

[10]《唐会要》卷七十二《京城诸军》。

[11]《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九十七《唐纪十三》。

[12]《旧唐书》卷八四《刘仁轨传》、《唐六典》卷五《兵部》;(《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兵部》及《唐律疏议》卷十六“拣点卫士、征人”条疏议。

[13]《册府元龟》卷一一七《帝王部•亲征》。

[14] 《唐律疏议》卷一六《擅興》。

[15] 《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

[16] 《唐律疏议》卷一六《擅兴》。

[17] 《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

[18]《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唐纪十七》。

[19] 唐代白居易辑宋孔传辑《唐宋白孔六帖》卷五七。

[20] 安西副大都护郭虔瓘奏请募兵讨伐突厥默啜,“募关中兵一万人往安西讨击,皆给公乘,兼供熟食”(《旧唐书》卷一百三•列传第五十三),唐玄宗应允此事。将作大将韦凑上疏反对,他认为:“又一万行人,诣六千馀里,咸给递驮,并供熟食,道次州县,将何以供?”这一万多人的兵募,长途跋涉,沿途州县依次供给熟食等物,对沿途州县而言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最终此事没有成行。可见史料中的一万兵募沿途的供给是由经过州县来提供,那么其它的兵募沿途的供给也是由经过州县提供。

[21]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唐纪十八》。

[22]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唐纪十七》。

[23] 《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九《唐纪五》。

[24] 大唐衛公李靖兵法曰:“諸大將出征,且約授兵二萬人,即分為七軍。如或少,臨時更定。大率十分之中,以三分為奇兵。中軍四千人,內取戰兵二千八百人,五十人為一隊。計五十六隊。戰兵內,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馬軍千人,跳盪五百人,奇兵五百人。左右虞候各一軍,每軍各二千八百人,內各取戰兵千九百人,共計七十六隊。戰兵內,每軍弩手三百人,弓手三百人,馬軍五百人,跳盪四百人,奇兵四百人。左右廂各二軍,軍各二千六百人,各取戰兵千八百五十人。戰兵內,每軍弩手二百五十人,弓手三百人,馬軍五百人。”(《通典》卷第一百四十八《兵一》。

[25] 《旧唐书》卷三本纪第三《太宗下》。

[26] 《资治通鉴》卷211《唐纪二十七》。

[27] 《唐会要》卷六十八。

[28] 《资治通鉴》第二百一十卷《唐纪二十六》。

[29]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一十五《唐纪三十一》。

[30] 《唐会要》卷七十八。

[31] 逻娑(邏娑)也作“逻逤”、“逻莎”、“逻挲”。地名,即唐时的吐蕃的都城(今拉萨市)。

[32] 《旧唐书》卷八十三列传第三十三《薛仁贵》。

[33] 《唐会要》记:“通天元年。薛仁贵为钦陵所败于大非川”(《唐会要》卷九十七《吐蕃》);《資治通鑑》记:“咸亨元年,……四月,吐蕃陷西域十八州,又與于闐襲龜茲撥換城,陷之。罷龜茲、于闐、焉耆、疏勒四鎮。〔闐,徒賢翻。龜茲,音丘慈。〕以右衛大將軍薛仁貴為邏娑道行軍大總管,〔邏娑川,吐蕃贊普牙在焉,有邏些城。〕左衛員外大將軍阿史那道真、左衛將軍郭待封副之,以討吐蕃,且援送吐谷渾還故地。”(《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唐紀十七》);《新唐书》记载:“咸亨元年,吐蕃入寇,命为逻娑道行军大总管,率将军阿史那道真、郭待封击之,以援吐谷浑。侍封尝为鄯城镇守,与仁贵等夷,及是,耻居其下,颇违节度。初,军次大非川,将趋乌海,仁贵曰:"乌海地险而瘴,吾入死地,可谓危道,然速则有功,迟则败。今大非岭宽平,可置二栅,悉内辎重,留万人守之,吾倍道掩贼不整,灭之矣。"乃约赍,至河口,遇贼,破之,多所杀掠,获牛羊万计。进至乌海城,以待后援。待封初不从,领辎重踵进,吐蕃率众二十万邀击取之,粮仗尽没,待封保险。仁贵退军大非川,吐蕃益兵四十万来战,王师大败。仁贵与吐蕃将论钦陵约和,乃得还,吐谷浑遂没。仁贵叹曰:"今岁在庚午,星在降娄,不应有事西方,邓艾所以死于蜀,吾固知必败。"有诏原死,除名为庶人。”(《新唐书》卷111 列传第三十六《郭二张三王苏薛程唐》);《册府元龟》:“咸亨元年四月吐蕃舀白州等一十八州诏右威卫大将军薛仁贵为逻婆道行军大总管右卫员外大将军阿史那道真左卫将军郭待封为副以讨吐蕃将援吐谷浑还其故地。”(《册府元龟》卷九百八十六《外臣部•征讨第五》))。王东的《吐蕃王朝》说薛仁贵率领10兵力。

[34] 《旧唐书•地理志》诸州县户口统计。

[35] 宋代王欽若撰《册府元龟》卷486《邦计部•户籍迁徙》。

[36] 《旧唐书•本纪第十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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